
为保证城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行职责,标准上级人民政府及其作业部分与城镇人民政府的联系,推动城镇管理系统和管理才能现代化,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、省司法厅安排起草了《山东省城镇人民政府作业条例(草案征求定见稿)》。为增强立法的科学化、民主化水平,进步立法质量,现面向社会征求定见。大众可经过以下途径和方法提出定见和主张:
一、登录山东省司法行政网“主页-政府法治服务-山东省法规规章草案定见搜集”在线提出定见。
三、经过信函方法将定见寄至山东省司法厅,地址: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5743号,邮编250011,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“《山东省城镇人民政府作业条例(草案征求定见稿)》征求定见”字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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